《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改情况

一是明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全国学联作为党领导下的学生组织的政治身份,以党的指导思想作为学联学生会组织的根本遵循。


二是调整关于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关表述,促进学联组织与时俱进,与党的育人目标密切衔接,与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紧密结合。


三是调整关于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有关表述,促进学联组织紧跟党的理论创新,体现新形势下党对青年学生的殷切期望和要求。


四是删除学联章程总则中“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新时代学联组织更强调政治引领,学生会组织更强调服务同学,将学生会组织在服务同学实践中形成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原则写入学联章程总则并作为全国学联的基本任务不够严谨,且其他部分中已有相关表述。


五是调整全国学联主席团的有关内容。明确“全国学联主席团”为“团体”概念,使章程表述更加严谨规范;改革任职履职机制,使学联主席更好发挥作用,在保持全国学联主席团体任期五年惯例不变的基础上,将学联主席任期从五年改为一般不超过三年,届中可通过委员会会议表决变更人选。


六是调整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表述,在章程中提纲挈领明确学生会的宗旨作用,解决部分学校学生会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不够坚强有力,学生会服务同学宗旨、桥梁纽带作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学生会改革,祛除行政化,淡化“学生官”色彩,锻造学生会工作人员清新形象;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切实推进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治理,巩固各学校在实践中形成的普遍性做法,规范学生会组织机制;引导学联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固化成果,从运行机制上破除行政化等问题。


七是参照其他群团组织关于章程解释权的一般表述,作相应修改,保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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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9日 10:25  所属分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