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量化评比结果

关于校学生会勤工部系统量化评比结果的公示

 

各院学生会勤工部:

根据《勤工部年度总评量化评比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开展了勤工部系统量化评比工作,评出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会勤工部系统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其中:经济学院勤工部荣获第一名;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及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荣获第二名;化学与环境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及法政学院荣获第三名。

现对以上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8月28日至9月2日。在公示期间,同学们如果对以上结果有任何异议,可以实名向校学生会勤工部反映。

邮箱:qingongbu163@163.com

联系人:刘洁真

电话:13794223121

 

附件一:2016-2017第二学期勤工部系统量化评比总评得分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

2017年8月20日

 

 

 

 

 

 

 

 

 

 

 

 

 

 

 

 2016-2017第一学期勤工部系统量化评比总评得分

勤工部年度量化评比总评得分

项目

一、月报表(10分)

二、公益活动的举办

三、各学院活动的开展

四、出勤情况(25分)

五、奖励(20分)

总分(100分)

排名

 

(15分)

(30分)

 

学院

 

 

校举办

院举办

探访活动

基本分

会议

活动

     

经院

10

15

5

5

5

15

15

10

13

93

管院

10

15

5

4

5

15

15

10

13

92

电信院

10

10

5

3

4

15

15

10

3

80

文传院

10

10

5

4

3

15

15

10

7

79

化环院

10

10

5

3

5

15

15

10

5

78

食院

8

15

5

3

4

15

15

10

3

78

数计院

10

10

5

3

4

15

15

10

5

77

法政院

8

10

5

5

3

15

15

10

5

76

航院

6

10

5

4

3

15

15

10

7

75

水院

6

10

5

4

3

15

15

10

7

75

农院

8

10

5

3

3

15

15

10

5

74

海气院

10

10

5

3

3

15

15

10

3

74

海工院

6

10

5

3

3

15

15

10

5

72

机动院

6

10

5

3

3

15

15

10

5

72

外院

6

10

5

3

4

15

15

10

2

70

艺院

6

10

5

3

3

15

15

10

3

70

体院

6

10

5

3

3

15

14

10

3

69

 

 

 

以此为此次量化评比得分的具体说明

 

一、月报表

2月份:电信院、化环院、经院

3月份:电信院、化环院、经院、管院、农院、数计院、文传院、海气院

4月份:电信院、化环院、经院、管院、农院、数计院、文传院、法政院、海气院

5月份:电信院、化环院、经院、管院、农院、数计院、文传院、法政院、海气院

6月份:化环院、经院、管院、数计院、文传院、食院、海气院

根据上交月报表情况(认真填写、内容真实、不夸大其词、准时上交),评分如下:

优(10分):电信院、化环院、经院、管院、数计院、文传院、海气院

良(8分):农院、食院、法政院

一般(6分):体院、艺院、水院、海工院、机动院、航院、外院

 

二、公益活动的举办

食院:爱心义卖、志愿者服务队招新

经院:“整理书籍,服务海滨”志愿者活动

电信院:爱心义卖活动

根据上交公益活动情况,评分如下:

优(15分):食院、经院、电信院

一般(10分):化环院、水院、农院、机动院、海气院、海工院、管院、数计院、航院、文传院、法政院、外院、艺院、体院

 

、各学院活动的开展

1、基本分

每个院都能认真完成工作,故每个院都可得此项基本分15分。

2、校方举办

A.第二轮军训服翻晒活动:食院、电信院、机动院、农院、水院、海工院、航院、化环院、海气院、管院、法政院、体院、数计院、文传院、外院、经院

B.第二届“铭恩杯”系列活动:化环院、水院、食院、农院、机动院、海工院、海气院、经院、管院、数计院、电信院、航院、文传院、法政院、外院、艺院、体院、海气院

根据考勤情况作出下列评分:

5分)化环院、水院、食院、农院、机动院、海工院、海气院、经院、管院、数计院、电信院、航院、文传院、法政院、外院、艺院、体院

3院举办

A.文传院:“美在海滨”活动

B.文传院、水院、航院联合:“感恩育人”活动

C.管院:“青春励志”活动

D.经院:第一届校友交流会

E.法政院:“与你为膳”活动

根据各院举办活动以及上交总结情况作出下列评分:

5分)经院、法政院

4分)文传院、水院、航院、管院

3分)化环院、食院、农院、机动院、海工院、海气院、数计院、电信院、文传院、外院、艺院、体院、海气院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探访

3月:管院、化环院、经院

4月:管院、化环院、经院、食院

5月:电信院、管院、化环院、经院、数计院、外院

6月:化环院、食院、数计院

根据上交以及开展的情况,作出以下评分:

5分)化环院、管院、经院

4分)食院、电信院、数计院、外院

3分)水院、农院、机动院、海工院、海气院、航院、文传院、法政院、艺院、体院

 

 

四、考勤

1、会议考勤

缺勤:第二次系统例会(2017.6.18)体院请假一次

此项得分如下:

15分)水院、食院、海院、农院、机动院、海工院、经院、管院、数计院、电信院、化环院、航院、文传院、法政院、外院、艺院

14分)体院

2活动考勤

此项得分如下:

10分)食院、电信院、机动院、农院、水院、海工院、航院、化环院、海气院、管院、法政院、数计院、文传院、外院、经院、体院、艺院

 

五、奖励

 

关于系统发展提出意见的,对以下学院各加2分:

法政院、外院、经院、管院

对于多个学院一起举办的活动对以下学院各加2分:

文传院、水院、航院

关于积极举办特色活动的,对以下学院各加3分:

食院、管院、经院

关于助学贷款对以下表现较好的学院各加5分:

水院、航院、机动院、化环院、农院、文传院、经院、海工院、数计院、管院

对于每学期协助校方举办活动,视其学院积极程度给3分:

经院、法政院、艺院、电信院、体院、海气院、管院

 

 

 

 

以上得分以2016年勤工部年度量化评比条例为准,请大家认真查看,有缺漏的出错的或不解的地方,尽快跟我联系(刘洁真:13794223121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    

   2017820

 

附:

勤工部年度总评量化评比细则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从属于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是一个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有需要的同学关系密切的部门。广东海洋大学勤工部秉着“关注贫困生,服务海大人”的宗旨,致力于为我校有需要的同学提供一系列的帮助。统合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与家教中心,在关注贫困生,帮助贫困生的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为密切配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校学生会勤工部和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的沟通合作,充分调动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先进学生会”的评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校学生会勤工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体现工作的民主性和公平性,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我校学生会勤工部特制定本条例。

校学生会勤工部根据各学院勤工部的具体情况遵照条例给予奖励或扣分处罚。基本赋分:年度总分满分100,采用分数与具体分数相比较的方法。使各学院明确某方面的不足,增加解析度,从各点加强工作,从而最终达到工作的全面进步。

月报表…………………………………………(10分

每月各学院必须准时每月5号前将月报表上交到校学生会勤工部,填写月报表必须认真填写,内容真实,不得夸大其词,此项每月基本分为2分,对迟交的学院视实际情况扣0.5-1分,如缺交的学院则此月得分为0分。对写得比较真实、详细的学院视实际情况加0.5-1分。我们将情况分等级评出: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二、公益活动的举办…………………………………………15分)

为加强对获奖助学金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其树立自强意识,培养劳动观念,体验劳动意义,塑造优良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有机结合,现鼓励各学院开展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以及统一组织的社会慈善、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工作并在活动开展的前3天上交活动计划书,活动后一周内上交总结,我们将情况分等级评出:优15分,良10分,一般5对举办多次活动的学院视情况给予3-5分的奖励分。

 

 

各学院活动的开展……………………………………………(30分)

  1、 对系统举办的活动和各学院各自举办的活动,各个学院能认真完成并使各项活动顺利完成的,则可得此项基本分15分,对没有按时完成的给予1-5分的扣分。(总分=得分-扣分 最低分=基本分-扣分)

2  对于校方举办,院方一起参与的活动(如铭恩”运动赛等),如这个活动需要其他学院帮忙,其他学院须大力支持:如有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使活动顺利完成的学院将给加3分;如借故推脱的将视情况而给以1—2扣分;而且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必须上交活动总结,不交的学院将给予2分扣分。

3  对于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承办校学生会勤工部的活动,一次予以5分基本分的加分,届时还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1-3分的奖励分。如这个活动需要其他学院帮忙,其他学院须大力支持:如有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使活动顺利完成的学院将给加1-2分加分,如借故推脱的将视情况而给以2分扣分 。

4 对于各学院举办的活动,必须做到:活动开展的前3天上交活动计划书,活动后一周内上交总结,如能按以上规定严格进行的,每次活动将给予3分的基本加分;如没有上交活动计划书或总结的学院一律不给予加分

活动加分:

1)  对于首届举办的活动(如贫困生联谊会,经验交流会,“关注贫困生”活动等),将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2-3分的奖励分。

2) 对于每年都举办的活动(如贫困生联谊会,答疑交流会等)将示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3-4分的奖励分。开展某项活动,对广大师生宣传勤工部,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1-3分的奖励分

3) 对于多个学院一起举办的活动(鼓励合作),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 而给予1-3分的奖励分

4)  对系统一起举办的活动,在活动期间特别积极的同学,对该同学的学院给予1-2分的奖励分。

5) 开展某项活动,对广大师生宣传勤工部及其作用,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1-3分的奖励分

5、 学期进行两次探访活动,每次至少探访1-5位特殊的贫困生(包括在岗和不在岗的,具体人数可按比例进行),并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学习、生活情况等资料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校学生会勤工部。视认真程度给予3-5分的奖励分。

 

 

 

四、 出勤情况……………………………………………………………25分)

1、会议:校学生会勤工部召开的会议,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须准时、积极参加。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议前一天将请假条交到校学生会勤工部,无故缺席的一次扣3分;中途无故离席每次扣2分;请假超过2次的(不含2次),以后的每次例会扣1.5分;迟到的每次扣1分。如有事不能参加例会,应于例会当天以电话方式直接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并且于三天内将请假条补上。如没有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情况和补交请假条的,一律当作无故缺席处理。(有事不能参加例会时应于当天中午把勤工部例会专门请假条交到校学生会勤工部,若没通知我方或没补交请假条的一律当无故缺席处理。)会议中出现大声喧哗或接听手机等扰乱纪律的情况一次给予2分的扣分。15分)

2、活动:对于校学生会勤工部举办的活动,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当校学生会勤工部要求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协助时,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工作。活动届时,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学院一次扣2分;中途无故离开每次扣1.5分;请假超过2次的(不含2次),以后的每次活动扣1分;如有预先上交的工作人员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该项活动的工作,应及时作出人员调配或以电话方式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并且于三天内将请假条补上。如没有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情况和补交请假条的,一律当作无故缺席处理。10分)

补充:请假条必须是校学生会勤工部的专用请假条,并要求有部长的签名。

 

 奖励分……………………………………………………………(20)

(1) 积极向校学生会勤工部提出建议的,无论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被校学生会勤工部采纳并应用的,将给提出建议的学院每次给予2分加分。

2)对于每学期举办的系统联谊,视其学院积极程度给予1-5分的奖励分。

3)对于校学生会勤工部举办的活动(如派发免费军训服、翻晒军训服等),给予表现良好的学院或表现良好的同学所在的学院2-3分的加分。

4)对于多个学院一起举办的活动(鼓励合作),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2-3分的奖励分。

5)助学贷款: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各院勤工部负责协助助学贷款科,完成助学贷款的相关宣传工作,和及时收发贷款资料,召开贷款会议,整理需上交的学生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视其情况对学院给予1—5分奖励分。

6)对于积极表现、有突出贡献的同学所在的院使其情况给予2分奖励分。                               

 

六、评分说明

因参与校学生会勤工部系统量化评比的学院较多,共17个。为了鼓励各学院积极竞争,因此我们实行“第一名一个,第二名三个,第三名四个”的颁奖形式,但同分不影响排名,即各名次的获奖学院个数不一定是固定为一、二、三的。

 

 

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要经常保持与校学生会勤工部的沟通与联系,要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勤工部的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校学生会勤工部分配的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能遵守本细则,更好的开展工作,促进学生会勤工部的发展。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海洋大学校学生会勤工部所有。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注:

本细则最高分为100分(总分=一+二+三+四+五);第项规定的最高得分可达20分。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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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2日 00:00  所属分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