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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及各项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 00:00  审核人: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的精神,按照《关于评选我校2015-2016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校学生[2016]35号)的工作部署,校学生会决定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及各项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优项目与参评对象评优项目: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和食堂文明岗积极分子。参评对象:2013—2015级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二、评选条件与比例各个项目的评选条件和比例,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执行。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要认真组织开展全体学生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以评优为契机教育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既评出先进、树立典型,又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和谐,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安排专人于12月11日前将评优材料(公示期不少于3天)上报到校学生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附件1)、《XX学院(研究生)学生会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附件3)、《XX学院(社联) 2015-2016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附件4)、《XX学院(社联)2015-2016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5)、《广东海洋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基层学生会”申报表》(附件8)。

3.校学生会各学生部门于12月4日前分别将公示后的电子版的《校学生会XX部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附件6)上报到校学生会办公室。经校学生会审批后,被推荐者于12月7日前将纸质版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附件1)上报至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进行汇总。

4.学生社团联合会安排专人于12月4日前将公示后的电子版的《XX学院(社联) 2015-2016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附件4)、《XX学院(社联)2015-2016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5)、《学生社团联合会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附件7)上报到校学生会办公室。经校学生会审批后,被推荐者于12月7日前将纸质版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附件1)上报至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进行汇总。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的《XX学院(社联) 2015-2016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附件4)、《XX学院(社联)2015-2016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5)、《学生社团联合会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附件7)上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5.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前请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纸质版评审表(附件1)的顺序按照评优名单(附件3)的顺序进行排序。

联系人:孙老师2383187

林小倩 13414930993(61)   李丽仪 13414954899(67)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体育楼二号楼308校学生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msc@gdousu.com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模板)

附件3:XX学院(研究生)学生会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

附件4:XX学院(社联) 2015-2016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

附件5:XX学院(社联)2015-2016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

附件6:校学生会XX部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

附件7:学生社团联合会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

附件8:广东海洋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基层学生会”申报表

附件9:食堂文明岗积极分子评选要求

附件10:2015-2016学年各学院文明岗志愿者名单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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