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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00:00  审核人: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团委、学生会:
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举办第二十二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新时代,新声音
二、比赛时间
初赛:2018年11月24日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半决赛:2018年11月24日19:30
决赛:2018年11月30日19:30
三、比赛地点
初赛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半决赛、决赛在湖光校区中歌实验剧场。
四、参赛对象
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含音乐专业)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最具潜力奖、最佳台风奖各1名,给网络投票人气最高的选手颁发“最具人气选手”。进入总决赛的十位选手同时授予“校园十大歌手”称号。
六、有关事项
(一)名额分配
各院按学院人数决定推送进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半决赛的人数:2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1名选手;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2名选手;3000以上的学院,可推选3名选手。(注:联合举办院十大歌手的两个学院按照两院人数之和适配以上规则)
(二)参赛形式
独唱、对唱、小组唱(限4人以内)
(三)参赛歌曲
1.参赛曲目必须围绕比赛主题,要能弘扬新时代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及高雅的审美情操;结合我校海洋特色文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由评委将酌情加分。
2.视参赛环节可以配伴奏(可使用伴奏带或自弹自唱)。
(四)赛制
比赛分为初赛(学院选拔)、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半决赛:
由学院推选拔的28名歌手进行角逐,10名选手晋级决赛。
第一轮:28名选手抽签分成四组,每组7人(1-7号为A组,8-14号为B组,15-21号为C组,22-28号为D组)。每组的所有选手演唱一轮后,按评委打分结果决定每组的第一名晋级十大歌手决赛,每组的后三名则无缘决赛,每组的第二至四名则作为待定选手,进入下一轮比赛。
第二轮:十二名选手按组别及号码牌顺序依次演唱后,按评委评分结果决定最后晋级决赛的六名选手。
2.决赛:
第一轮:在赛前进行抽签,十位选手确定好第一轮演唱的先后顺序。选手依次演唱完毕后,分数较高的一名选手直接进入第三轮;分数较低的三名选手淘汰。剩余六名选手进入第二轮比赛。
备注:第一轮每一首歌限时两分三十秒,被淘汰的选手根据个人分决出八、九、十名。
第二轮:选手两两一组进行一对一对决,通过抽签决定分组。演唱完毕后,每组分数较高者进入第三轮,其余选手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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