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勤工部系统量化评比
总评得分
勤工部年度量化评比总评得分
|
项目
学院
|
一、调查、探访与建档
|
二、各学院活动的开展
|
三、月报表
|
四、出勤情况
|
五、奖励
|
总分
|
排名
|
探访
|
兼职
|
校举办
|
院承办
|
院举办
|
基本分
|
每月基本分2分
|
会议
|
活动
|
|
|
|
理院
|
8
|
10
|
4
|
0
|
7
|
15
|
8
|
8
|
8
|
16
|
84
|
一
|
信院
|
10
|
10
|
4
|
0
|
7
|
15
|
8
|
8
|
8
|
11
|
81
|
二
|
经院
|
10
|
6
|
4
|
0
|
7
|
15
|
8
|
8
|
8
|
8
|
74
|
三
|
外院
|
10
|
6
|
4
|
0
|
7
|
15
|
8
|
8
|
8
|
8
|
74
|
三
|
食院
|
10
|
6
|
4
|
0
|
7
|
15
|
6
|
8
|
8
|
8
|
72
|
四
|
法院
|
10
|
6
|
4
|
0
|
7
|
15
|
4
|
8
|
8
|
8
|
70
|
五
|
农院
|
8
|
8
|
4
|
0
|
5
|
15
|
8
|
8
|
8
|
4
|
68
|
六
|
水院
|
6
|
6
|
4
|
0
|
7
|
15
|
4
|
8
|
8
|
4
|
62
|
七
|
工院
|
6
|
8
|
4
|
0
|
5
|
15
|
4
|
8
|
8
|
4
|
62
|
七
|
航院
|
6
|
6
|
4
|
0
|
7
|
15
|
4
|
6
|
8
|
4
|
60
|
八
|
文院
|
6
|
6
|
4
|
0
|
5
|
15
|
4
|
8
|
8
|
2
|
58
|
九
|
海院
|
6
|
6
|
4
|
0
|
5
|
15
|
6
|
6
|
8
|
2
|
58
|
九
|
政院
|
6
|
6
|
4
|
0
|
5
|
15
|
4
|
8
|
8
|
2
|
58
|
九
|
艺院
|
6
|
6
|
4
|
0
|
5
|
15
|
4
|
8
|
8
|
2
|
58
|
九
|
体院
|
6
|
6
|
4
|
0
|
5
|
15
|
4
|
6
|
8
|
2
|
56
|
十
|
以下为此次量化评比得分的具体说明
一、探访、兼职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探访
9月份:农院
10月份:经院、外院、信院、食院、理院
11月份:经院、外院、信院、法院 、食院
12月份:经院、外院、信院、法院
根据上交以及开展的情况,作出以下评分:
优(10分):经院、外院、信院、食院、法院
良(8分):理院、农院
一般(6分):水院、文院、航院、海院、艺院、工院、政院、体院
2、兼职
根据上交以及开展的情况,作出以下评分:
优(10分):理院
良(8分):农院、工院
一般(6分):水院、文院、航院、海院、艺院、政院、体院、经院、外院、信院、食院、法院
二、各学院活动的开展
1、基本分
每个院都能认真完成工作,故每个院都可得此项基本分15分。
2、校方举办
A开学新生免费军训服派发:水院、农院、工院、经院、信院、航院、文院、理院、外院、海院、食院、政院、艺院、体院、法院(2分)
B军训服整理和翻晒:水院、农院、工院、经院、信院、航院、文院、理院、外院、海院、食院、政院、艺院、体院、法院(2分)
3、院举办
A.回收军服:水院、农院、食院、经院、法院、外院、文院、航院、海院、理院、工院、信院、艺院、体院、政院(5分)
B.信院第一届模拟面试大赛:信院(2分)
C.心理交流会:经院、法院、食院、航院(2分)
D.勤工助学交流会:理院、外院、水院(2分)
三、月报表
9月份:经院、信院、农院、海院
10月份:经院、信院、海院、理院、外院、食院
11月份:经院、信院、理院、外院、食院、农院
12月份:经院、信院、理院、外院、农院
根据上交月报表情况(认真填写、内容真实、不夸大其词、准时上交),评分如下:
优(8分):经院、信院、理院、外院、农院
良(6分):海院、食院
一般(4分):水院、文院、航院、艺院、工院、政院、体院、法院
四、考勤
1、会议考勤
缺勤:体院、航院、海院扣2分(2014.10.29系统例会)
此项得分如下:
水院、农院、食院、经院、外院、理院、信院、政院、艺院、工院、法院、文院(8分)
体院(6分)、航院(6分)、海院(6分)
2、活动考勤
此项得分如下:
水院、航院、信院、文院、农院、工院、经院、理院、外院、政院、海院、体院、食院、法院、艺院(8分)
五、奖励
A.关于调查探访贫困生的,对以下表现较好的学院各加4分:
外院、经院、食院、法院、信院、理院
B.关于各院勤工部积极协助助学贷款的,对以下表现较好的学院各加4分:
理院
C.关于拓展兼职的,对以下表现较好的学院各加4分:
理院、工院、农院
D.经院、法院、食院、航院一起举办心理交流会,表现较好各加4分
E.理院、外院、水院一起举办勤工助学交流会,表现较好各加4分
F. 信院向校学生会勤工部关于量化评比提出建议,加3分
以上得分以2014年勤工部年度量化评比细则为准,请大家认真查看,有缺漏的出错的或不解的地方,要尽快跟我联系(徐迎燕18319135192(61)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
2015年 3 月 6 日
附
勤工部年度总评量化评比细则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从属于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是一个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有需要的同学关系密切的部门。广东海洋大学勤工部秉着“关注贫困生,服务海大人”的宗旨,致力于为我校有需要的同学提供一系列的帮助。统合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与家教中心,在关注贫困生,帮助贫困生的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为密切配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校学生会勤工部和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的沟通合作,充分调动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先进学生会”的评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校学生会勤工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体现工作的民主性和公平性,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我校学生会勤工部特制定本细则。
校学生会勤工部根据各学院勤工部的具体情况遵照条例给予奖励或扣分处罚。基本赋分:年度总分满分100,采用分数与具体分数相比较的方法。使各学院明确某方面的不足,增加解析度,从各点加强工作,从而最终达到工作的全面进步。
一﹑贫困生探访、兼职……………………………………………………(20分)
1、探访:每月探访人数按照各院每年贫困生人数所占比例决定,(包括在岗或不在岗的),探访形式各院自定,并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学习、生活情况等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反馈到校学生会勤工部。我们将对实际探访情况分等级评出: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2、兼职:每个学期末上交兼职人员的相关情况表(包括名单、工作内容、工资状况等,模板会上传至勤工部系统邮箱),此项工作总分为10分,对于不开展这项工作的,不给分。我们将对其实际情况分等级评出: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二、各学院活动的开展………………………………………………………(30分)
1、对系统举办的活动和各学院各自举办的活动,各个学院能认真完成并使各项活动顺利完成的,则可得此项基本分15分,对没有按时完成的给予1-5分的扣分。(总分=得分-扣分 最低分=基本分-扣分)
2、对于校方举办,院方一起参与的活动,如这个活动需要其他学院帮忙,其他学院须大力支持:如有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使活动顺利完成的学院将给加5分;如借故推脱的将视情况而给以1—2扣分;而且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必须上交活动总结,不交的学院将给予2分扣分。
3、对于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承办校学生会勤工部的活动,一次予以5分基本分的加分,届时还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1-3分的奖励分。如这个活动需要其他学院帮忙,其他学院须大力支持:如有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使活动顺利完成的学院将给加1-2分加分,如借故推脱的将视情况而给以2分扣分。
4、对于各学院举办的活动,必须做到:活动开展之前上交活动计划书或活动简介,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5张以上。如能按以上规定严格进行的,每次活动将给予5分的基本加分;如没有上交活动计划书或总结或照片的学院一律不给予加分。
三、月报表……………………………………………………………………(8分)
每月各学院必须准时将月报表上交到校学生会勤工部,填写月报表必须认真填写,内容真实,不得夸大其词,此项每月基本分为2分,对迟交的学院视实际情况扣0.5-1分,如缺交的学院则此月得分为0分。对写得比较真实、详细的学院视实际情况加0.5-1分。
四、出勤情况…………………………………………………………………(16分)
1、会议:
(1)系统例会:要求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全体委员须准时、积极参加,并身穿会服,佩戴工作证,应聘委员在尚未转正之前不能代表部门参加系统例会,部长自愿参加(考勤方式为读所有委员的名字,不再是读学院名称)。
(2)其他会议(如各版块的会议):学院派代表参加。
注: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议前一天将请假条交到校学生会勤工部,无故缺席的一人一次扣0.5分;中途无故离席每人每次扣0.5分;请假超过3次的(不含3次),以后的每次例会扣1分;迟到的每次扣1分。如有事不能参加例会,应于例会当天以电话方式直接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并且于三天内将请假条补上。如没有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情况和补交请假条的,一律当作无故缺席处理。(有事不能参加例会时应于当天中午把勤工部例会专门请假条交到校学生会勤工部,若没通知我方或没补交请假条的一律当无故缺席处理。)
2、活动:
对于校学生会勤工部举办的活动,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当校学生会勤工部要求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协助时,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工作。活动届时,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学院一次扣2分;中途无故离开每次扣1.5分;请假超过3次的(不含3次),以后的每次活动扣1分;如有预先上交的工作人员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该项活动的工作,应及时作出人员调配或以电话方式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并且于三天内将请假条补上。如没有向校学生会勤工部说明情况和补交请假条的,一律当作无故缺席处理。
补充:请假条必须是校学生会勤工部的专用请假条,并要求有部长的签名。
五﹑奖励分……………………………………………………………………(26分)
1、对于每学期举办的系统联谊,视其学院积极程度给予1--6分的奖励分。
2、积极向校学生会勤工部提出建议的,无论是电子版或书面形式提出,被校学生会勤工部采纳并应用的,将给提出建议的学院每次给予3分加分。
3、对于各院定期连续举办的特色活动,及时将情况向校学生会勤工部反映的将视情况而给予4分的加分。
4、对于多个学院一起举办的活动(鼓励合作),视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4分的奖励分
5、对于每年都举办的活动(如贫困生联谊会或交流会,答疑交流会等)将示活动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情况而给予4分的奖励分。
6、助学贷款: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各院勤工部负责协助助学贷款科,完成助学贷款的相关宣传工作,和及时收发贷款资料,召开贷款会议,整理需上交的学生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视其情况对学院给予1—5分奖励分。
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要经常保持与校学生会勤工部的沟通与联系,要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勤工部的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校学生会勤工部分配的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勤工部能遵守本条例,更好的开展工作,促进学生会勤工部的发展。
校学生会勤工部根据各学院勤工部的具体情况遵照条例给予奖励或扣分处罚。基本赋分:年度总分满分100,采用分数与具体分数相比较的方法。使各学院明确某方面的不足,增加解析度,从各点加强工作,从而最终达到工作的全面进步。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细则最高分为100分(总分=一+二+三+四+五)
第五项规定的最高得分可达26分
对学期评比总分前三名的学院颁发奖励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勤工部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