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的精神,按照《关于评选我校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校学生[2017]40号)的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6-2017学年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及食堂文明岗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与参评对象
评优项目: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和食堂文明岗积极分子。
参评对象:2014—2016级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与比例
各个项目的评选条件和比例,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执行。
先进基层学生会评选条件
- 在学校举办的各项比赛中,获得较好的成绩;
- 学年学生会工作量化评比成绩名列基层学生会的前40%。
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 本学年综合测评为全班前20%,学习成绩优良,连续担任学生(团)干部一学年以上;
- 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同学们好评;
- 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到达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评选比例
担任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和团干部的按相应级别学生会干部人数12%评选。
三、工作要求
- 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要认真组织开展全体学生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以评优为契机教育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既评出先进、树立典型,又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和谐,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安排专人于11月17日前将评优材料(公示期不少于3天)上报到校学生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评审表》(附件1)、《XX学院学生会(社联) 2016-2017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附件3)、《XX学院学生会(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4)、《XX学院学生会(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名单》(附件5)。
3.校学生会各学生部门于11月9日前分别将电子版的《XX学院学生会(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名单》(附件5)汇总名单上报到校学生会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经校学生会办公室最终审批后,被推荐者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评审表》(附件1)上报至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进行汇总。
4.学生社团联合会安排专人于11月12日前将公示后的电子版的《XX学院(社联) 2016-2017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附件3)、《XX学院(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4)、《XX学院学生会(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名单》(附件5)上报到校学生会办公室。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后,被推荐者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评审表》(附件1)上报至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学生会进行汇总。于11月17日前将纸质版的《XX学院(社联) 2016-2017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附件3)、《XX学院(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4)、《XX学院学生会(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名单》(附件5)上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5.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前请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纸质版评审表(附件1)的顺序按照评优名单(附件5)的顺序进行排序。
联系人:袁老师383187
程一航 13719160467 聂相如 15218262500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体育楼二号楼308校学生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gdouxshmsc@163.com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评审表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模板)
附件3:XX学院学生会(社联) 2016-2017 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情况表
附件4:XX学院学生会(社联)2016-2017学年评优情况汇总表
附件5:XX学院(研究生)学生会2015-2016学年评优名单
附件6:食堂文明岗积极分子评选要求
附件7:2016-2017学年各学院文明岗志愿者名单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
2017年11月3日